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又有新突破 安裝上肢義肢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根據我市最近出台的《江門市2013年城鄉居民義肢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發〔2012〕657號)、《關於調整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江人發〔2012〕769號)及《市直公務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江人發〔2012〕981號)等醫保文件,2013年,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又有新突破:
一是殘疾人安裝上肢義肢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這是我市繼2010年在全省率先將殘疾人安裝下肢義肢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後又一突破。具體報銷比例是:殘疾人安裝上肢義肢單價超過 50 元以上的部分,先由個人支付15%或30%(職工醫保參保人和市直公務員醫療保險參保人支付15%;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支付30%) 後按由醫保基金支付。
二是逐步建立城鄉醫保家庭病床制度,方便群眾就醫看病。城鄉醫保家庭病床管理辦法按《關於印發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江人社發〔2011〕855號)和《關於印發義肢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定點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江人社發〔2011〕856號)有關執行。職工醫保和城鄉醫保家庭病床制度的建立,對於腦血管意外癱瘓康復期、重度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綜合症生活不能自理等患者,既幫助他們了解決就醫難問題,又降低了醫療費用負擔。同時,對於我市依托家庭病床資源推進殘疾人居家康復服務也是一項有利政策扶持措施。
三是納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的小兒腦癱(含運動發育遲緩)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年使用定額從3600元提高到4800元。
以上醫保政策的出台,標志著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 Jan 24 Thu 20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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