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盡管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但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今年5月份,在全國萬眾一心抗擊非典的情況下,安全生產事故卻頻頻發生。同時,全國各地工礦企業職業病情況也不容樂觀,職業病使不少職工喪失了勞動能力和寶貴的生命,不僅給患病的職工家庭帶來了痛苦和困難,同時也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這些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確實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原因。但是,作為廣大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和維護者的各級工會組織,面對每天這麼多人在流血、在流淚,是否應該反思一下,我們是否依法監督到位了,如果監督不到位我們是否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為此,當前工會組織在勞動保護工作中務必做到“六個必須”。
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放在工會維權工作的首位
當前,一部分工會領導干部對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把工會維護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作為工會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首要任務來認識,更沒有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考慮和把握勞動保護工作。特別是對現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和階段性的特征,及其對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思想認識不到位,致使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擺不上應有的位置。有的認為工會抓安全生產是為行政打工,工作重復;有的認為沒有工會組織的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工會可以不管;也有的畏難思想嚴重,公所健保認為工會有職無權,難能有所作為。這些思想認識表現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不是積極主動地實施監督檢查與參與,往往是被動地予以應付。同時,也很難適應形勢要求。因為,代表和維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組織的神聖職責。安全生產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首先要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各級工會組織必須要以黨中央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作為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要將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納入工會維權工作的總體目標,要認識到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既是職工政治權益的維護,也是職工經濟權益的維護,同時還是一種人權的綜合權益的維護。
二、必須加強群眾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的監督檢查作用
去年,人大在兩次執法檢查中,以隨機抽查的方式,就排除了8萬余條事故隱患。而我們各級工會組織的安全檢查力度卻遠遠不夠。實踐證明,工會組織、職工代表和企業安全管理職能部門一道,優勢互補,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職工現場操作過程中的違章違紀現像,不斷規範現場操作行為,是企業加強安全管理,促進職業工會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職工代表從維護職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帶著感情開展安全檢查工作,與職工群眾更容易交流溝通,職工也更願意接受他們的安全檢查行為,使制度化的安全檢查注入人性化的群體關懷。與此同時,如果工會組織在開展安全檢查時,抽調在某一專業上技術精通、管理有方、責任感強的職工代表,他們最了解生產經營一線的實際情況,最熟悉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更有利於發現事故隱患。因此,必須加強群眾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工會和職工代表的監督檢查作用。只要我們到企業真檢查,敢說真話,敢於與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作鬥爭,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依靠職工群眾,就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安全生產。
三、必須健全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機構,充實專兼職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
近年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組織機構難以適應形勢的要求。目前,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中有近三分之二的單位,沒有單獨設立勞動保護部,有的省級總工會專職勞動保護干部僅有一兩名;在省會市和地級市總工會中,絕大部分是經濟與勞動保護工作機構合設,大部分配備的是兼職勞動保護干部,只有少數的配備一名專職勞動保護干部;絕大多數縣、鄉(鎮)工會沒有將工會勞動保護列入主要工作內容,一般僅設有1名兼職人員從事日常工作。面對當前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省市從事勞動保護工作的干部,有的一整年都忙得要死、緊得要命,但主要是應付事故後的調查處理。事故前的預防工作、廣泛而深入的監督檢查工作、勞動保護的調查研究工作等都根本談不上,這樣很難發揮工會監督檢查作用。組織機構和必要的人員是執行政策、路線的保證。為了充分履行《工會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賦予工會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和權力,依法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必須建立健全和完善勞動保護工作機構,充實必要的專兼職人員,使之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保護工作需要。各級工會組織應當結合本地區企業事故多發的特點,按照自身勞動安全衛生形勢和任務要求,以及人員與承擔的職能相適應的原則,配備好必要的專職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同時,必須加強勞動保護兼職隊伍建設,在國有企業配齊配足工會小組監督檢查員,在非公企業逐步配備小組監督檢查員。發動廣大職工群眾及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四、必須建立保安全的長效機制,完善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體系
做好新形勢下的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必須從工會領導機關和基層組織兩個層次,著力加強機制建設,力求取得新的進展。各級工會領導機關要逐步建立與同級政府安全管理和監督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並盡快將勞動安全衛生內容納入到三方協商的範疇,推動三方協商機制的建立和發展。
各基層工會要建立健全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並切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和職工代表大會監督制約機制,定期就企業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進行協商,並抓好落實;要切實發揮職代會保安全的作用,對企業的安全決策、安全投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等關系到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審議和監督實施,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勞動安全衛生合法權益。
各級工會組織要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切實可行的監督制約機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職業工會,以不斷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要將國家法律法規賦予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權力、責任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個條例》的要求,落實到部門、個人。尤其是省、市總工會負責勞動保護工作的同志和監督檢查員要以身作則,切實負起責任,對各企事業單位工會負責勞動保護工作的同志嚴格要求,責任到人,嚴明獎懲。
五、必須建立勞動保護責任制,嚴肅追究工會監督不到位的責任
為了有效地防範特大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於2001年4月21日下發了第302號令《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這對於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無疑是強有力的措施。在“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中,群眾監督工作具體是通過工會勞動保護工作來體現的,所以說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是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個管理系統只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有效地保障安全生產。因此,應盡快建立勞動保護責任制,明確各級工會領導及勞動保護干部的職責,正視自己肩負的責任,行使好自己的權力,決不能對自己負責的工作放任自流,掉以輕心,更不能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對嚴重失職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要組織動員工會各種力量共同關注勞動保護工作,形成工會主席親自抓、分管主席直接抓、勞動保護干部具體抓、工會各部門協同抓、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跟蹤工會勞保抓的工作格局,切實保證代表和維護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合法權益的職責落到實處。
六、必須加快組建工會的步伐,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權
當前,外資、鄉鎮、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在總量上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去年,浙江全省工礦企業共發生事故788起,死亡773人,其中非公有制企業就發生事故704起,占總數的89、3%,死亡694人,占總數的89、7%。另外,據總工會對158家企業的調查發現,有1/3以上的非公有制企業,超時勞動情況嚴重。有的企業,員工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4個小時至16個小時,而且不計發加班工資。而這些企業往往無視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不給職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准的作業場所,讓職工長期在惡劣的生產環境中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不給職工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一些企業不顧人體生理極限,強令職工加班加點或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職工因工傷亡後得不到有效的救治和應有的賠償。目前有相當數量的非公有制企業沒有組建工會,有的即使組建了,也是形同虛設,沒有發揮作用。工會的勞動保護監督工會健保檢查作用在這些企業裡根本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當前,我們必須把組建工會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來抓,把絕大多數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同時也要抓已建工會的作用發揮,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他們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的權利。
- Dec 11 Mon 2017 13:41
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務必做到“六個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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